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兒童行為觀察法_事件取樣法

兒童行為觀察法_事件取樣法
校閱者:林惠雅
1990年10月
出版社:心理出版社

        觀察法的所實施的方式非常多種,在本人的碩論中,以事件取樣法為主,針對本人所研究的主題而選擇此觀察法,是因Effects of repeated exposure to a humanoid robot on children with autism的學者他所使用的質性方法是只觀看被編碼的行為記錄,發現同樣的模仿行為卻有不同的實施過程,因此讓本人決定以相似的觀察原理-事件取樣作為本人研究主題的質性觀察法。

        所謂的事件取樣法,它常用於觀察兒童的行為,為一種質性觀察法的一種方法,主要為觀察被觀察者所不常發生的行為,利用代碼來分類行為以及文字描述來做記錄,節省記錄大量資料的時間,只針對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作探討,屬於一種等待事件發生並給予記錄的觀察取樣法,此觀察法的使用原則包括:
1. 必須清楚指出與定義所要觀察的行為 
2. 需足夠了解所要觀察的行為,才知道是何時何地才能適合觀察  
3. 確定所要紀錄的內容有哪些  
4. 需設計簡易使用的記錄表。
然而為了得知所觀察的行為記錄是否具有研究的信度,可透過不同觀察者去針對同一個事件做記錄,檢查彼此之間的記錄是否一致性,而觀察者本身則是在不同時段裡針對同一事件進行兩次以上的記錄來偵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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